腊八节的由来
腊者,猎也,言田猎取禽兽以祭祀其先祖也。
——《礼记 • 月令》
冬至后三戌,腊祭百神。
——《说文》
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教授、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中国节日文化研究中心主任萧放介绍,腊八节的前身是古代的腊日,腊日是上古重要的年终祭祀日。
在我国古代,“腊”最初是一种祭礼。据《礼记·郊特牲》记载,腊祭是“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也。”夏代称腊日为“嘉平”,商代为“清祀”,周代为“大蜡”;因在十二月举行,故称该月为腊月,举行“冬祭”的这一天便称为“腊日”。
腊日起初并没有固定时期,直到魏晋南北朝时,才固定在腊月初八这一天。自此,这一日便被人们称作“腊八”。
腊八节吃什么
喝腊八粥。在腊八节这一天,很多地方有喝腊八粥的传统。腊八粥又称“七宝五味粥”“佛粥”“大家饭”等,由大米、小米、玉米、薏米、红枣、莲子、花生、桂圆和各种豆类(如红豆、绿豆、黄豆、黑豆、芸豆等)等食材熬制而成。
据说,我国喝腊八粥的习俗,已经流传有一千多年。
据记载,腊八粥最早开始于宋代,每逢“腊八”这一天,不论是朝廷、官府、寺院,还是黎民百姓家,都要做腊八粥。
到了清朝,喝腊八粥的风俗更是盛行。“腊八”这一天,皇家食用并施散腊八粥,大街小巷人涌如潮,即便是数九寒冬日,也是热闹非凡。
如今,每到腊八节,常有寺院施粥,如杭州灵隐寺每年都给养老院馈送腊八粥,让传统节日充满了爱的温情。
泡腊八蒜。腊八蒜通常是指用醋腌制的蒜,成品颜色翠绿,口味偏酸、微辣。因多在农历十二月初八(腊月初八)进行腌制,故称“腊八蒜”。
在我国北方,泡腊八蒜也是“腊八节”的习俗之一。去除老皮后,将紫皮蒜浸入米醋,封严坛口到除夕再启封,蒜就会变得如同翡翠碧玉般通透。湛清翠绿、蒜辣醋香的腊八蒜,可以做凉菜可以配饺子,北方人的春节少不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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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腊八豆腐。在腊八前后,安徽黔县家家户户都要晒制豆腐。豆腐抹上盐水后在中间挖一小洞,在太阳下晒干,民间将这种自然晒制的豆腐称作“腊八豆腐”。
“腊八豆腐”平时用草绳悬挂在通风处晾着,吃时摘取,一般可晾放三个月不变质、变味。它既可以单独吃,也可与肉类同炒、同炖。古时的徽商外出一走一年,这豆腐就是游子与家乡的信物。
图源:人民日报
腊八时节,注意防寒保暖
由于腊八一般正值“三九天”,所以民间有“腊七腊八,冻掉下巴”的说法,形容这个时间天气极冷,所以外出需注意适当添加衣物,防寒保暖。
中医认为,“头是诸阳之会”,体内阳气很容易从头部散失。所以,天气严寒之时,要注意头部保暖,以免引发感冒、头痛等疾病。
俗语说,“寒从脚下起”,冬季要注意保持鞋袜温暖干燥,并经常洗晒。睡前可用热水泡脚,并按摩脚底穴位,促进血液循环。此外,还要尽可能减少皮肤暴露,手、耳朵等容易生冻疮的部位,要注意经常按摩,出门戴上手套等。
熬制养生腊八粥“指南”
清代食疗名著《随息居饮食谱》曾将粥誉为“世间第一补人之物”。传统腊八粥延续至今,不但契合中医食疗中的“五色入五脏”的养生说法,还符合现代营养学中食物多样化标准。
熬好一锅滋补养人的腊八粥,营养专家提出了4点建议。
杂粮和白米比例1:3。这样能够保持较为平稳的餐后血糖,且豆类和部分全谷物没有黏性,合理搭配口感更好。
加水量是粮食的6倍以上。用电压力锅做粥,粮食与水的比例大概是1:10~1:6。用普通汤锅做粥,则需要添加更多水。
先泡后煮,防止变糊。杂豆种类的不同,浸泡所需时长也不同。一般来讲,豆子浸泡8~12小时,多数全谷物2~4小时为宜。认真清洗过的杂粮,浸泡的水最好不要丢掉,否则损失了不少维生素和钾等营养成分。
别煮得太黏稠。腊八粥中的糯米和大黄米之所以能产生黏稠的口感,是因为其中一种不容易消化的淀粉比例较高。脾胃虚弱的老人、孩子,或是胃动力不足的年轻人,喝腊八粥不宜太黏稠。
综合整理自:科普中国、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人民日报、生命时报
整理:刘雪洁 蔡琳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马永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url:https://m.gmw.cn/2023-01/07/content_1303247021.htm,id:1303247021
央视网消息:据浙江省纪委省监委网站1月7日消息,日前,经浙江省委批准,浙江省纪委省监委对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马永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马永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与多人串供,销毁转移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严重违背组织原则,为谋求个人职务升迁跑官要官,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损害组织工作公信力;热衷于通过投资攫取暴利,投资入股拟上市公司,违规购买上市公司非公开增发股票;毫无纪法底线,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与私营企业主深度勾连,处心积虑翻新花样手段,大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用地、资金补助、项目建设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马永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马永良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