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小伙瑞思的春节假期:带着“山西胃”环游中国******
(新春走基层)英国小伙瑞思的春节假期:带着“山西胃”环游中国
中新网太原2月4日电 题:英国小伙瑞思的春节假期:带着“山西胃”环游中国
作者 高雨晴
“我热爱在中国的生活,在这里可以体验新事物,环游中国。”北到山西,南至云南、广东,在中国工作生活这几年,英国“90后”小伙瑞思(Rees)打卡过30余座城市。
今年春节期间,瑞思再次踏上旅程,前往中国南方,他想趁节假日多走走看看,用脚步感知多元中国。
山西人喜欢食醋,这让长期生活工作在山西的瑞思有了一颗“山西胃”。“当我在中国各地旅行时,总想在吃的东西里加几滴山西老陈醋。”
26岁的瑞思来自英国,现在是山西太原理工大学的一名外籍教师。儿时,偶然从纪录片中了解到中国,自那时在他心中便种下一个“中国梦”。
20岁那年,瑞思有机会来到中国旅行。时隔两年,他受邀到山西太原理工大学参加暑期教书项目,由此开启他在中国的生活。
瑞思来中国三年有余,今年是他在中国度过的第三个春节。除夕那天,他入乡随俗,在其宿舍门口挂上对联,还给自己包了顿饺子。“我知道中国人喜欢吃饺子,我也很喜欢,因为饺子的馅料、味道和质地多种多样。”
喜欢研究美食,更热衷于旅行,每逢假期,瑞思都会奖励自己一场旅行。今年春节也不例外,瑞思早早就做好旅行攻略。
“以往,我都会特意去一些历史悠久或风景优美的城市。”瑞思说,今年他选择“南下”,到厦门、东莞、深圳、香港,与朋友一起享受假日时光。
在广东,瑞思被当地的大型工业园区深深吸引。“想到儿时拥有过的很多中国制造的东西,都可能生产于此地,就觉得很神奇。”到了香港,他感受到中西合璧的城市文化魅力。
边走边看,边感受边分享。所到之处,瑞思都习惯用文字或视频记录下来,将其在中国各地的所见所闻,发布在社交平台。“我非常喜欢与他人分享我看到的东西,希望他们能通过我来了解一个不一样的中国。”
近几年,他都将旅游目的地锁定在中国境内。武汉、长沙、上海、苏州、重庆、大理……目前他游览过的中国城市超过30座。
在山西,瑞思也打卡过不少地方。2022年夏天,他参加山西卫视的一档沉浸式体验类节目,以体验官的身份,走进大同、朔州、晋中、临汾等地,从多个领域深度感知山西。
在山西大同,瑞思和当地村民一起晾晒黄花。 山西广播电视台供图“一直以来,在我印象中,山西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文化的省份。”瑞思告诉记者,从这次体验中,5G炼焦技术、绿色发电厂等,让他感受到山西“新”的一面。
谈及居住地太原,瑞思表示“很高兴能留在这里”。平日里,他很喜欢逛当地的汾河公园,如今,沿河岸骑行已成为他的日常爱好。瑞思说,“在这里生活几年,让我更加了解中国民众的日常生活,以及当地的传统文化。”
中国农历兔年已至,瑞思有三个心愿:更好地融入当地生活,为自己的学生努力工作,继续把山西介绍给世界。(完)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后,还有哪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中新网北京1月9日电(韦香惠)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已正式实施“乙类乙管”。7日,最高法、最高检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对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进一步细化。有关专家表示,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 1月8日,中国边境城市——广西东兴活力逐渐恢复 翟李强 摄这些人可解除羁押 1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关总署联合出台《关于适应新阶段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依法妥善办理相关刑事案件的通知》(下称《通知》)。 《通知》明确,自2023年1月8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纳入检疫传染病管理之日起,对违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预防、控制措施和国境卫生检疫规定的行为,不再以刑法第三百三十条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第三百三十二条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定罪处罚。 目前正在办理的相关案件,依照我国刑法、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处于被羁押状态的,各办案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解除羁押强制措施;涉案财物被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依法及时解除。 《通知》强调,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侵犯医务人员人身安全、扰乱正常医疗秩序和严重妨害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防控秩序,对涉疫药品、检测试剂等制假售假、走私贩私、哄抬物价等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等犯罪行为,依法从严惩治,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涉疫轻微刑事案件,重在疏导和化解矛盾,统筹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把注重溯源治理、恢复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融入司法办案。 1月7日晚,上海浦东国际机场T2航站楼国际到达层连夜拆除入境旅客闭环转运防疫围挡 殷立勤 摄专家: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郑戈向中新网介绍,刑法适用的基本原则是“从旧兼从轻”。 郑戈解释,从旧兼从轻原则是刑法和行政处罚法等涉及禁止和处罚某些行为的法律领域所通用的法律适用原则,从旧原则所贯彻的是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的理念,如果某种行为是被行为发生后的新法规定为具有可罚性,则应当按照行为时的旧法不予处罚;从轻原则是对从旧原则的补充,如果行为发生时的旧法规定该行为违法并应予处罚,但新法免除了该行为的处罚或规定了较轻的处罚,则适用新法。 “涉疫刑事案件办理调整是新法轻于旧法时,从轻原则适用的进一步体现。”他说。 北京大学医学人文学院医学伦理与法律系教授王岳认为,“乙类乙管”的实施,意味着刑法随着行政前置法的修改而对涉及新冠感染的行为的法律认定发生了变化。 王岳表示,《通知》对相关人员的解除羁押更符合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的原则,更有利于符合新规所代表的现时的社会评价,实现判决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他向中新网解释,其中的法理在于,对于新冠病毒感染的乙类甲管措施已经实际解除,且“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在这一背景之下,人们刻意违反新冠防疫规定的现实可能性和危险性都已经下降,原有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已经不足以构成对社会秩序以及公众健康这两个法益的威胁,法律对该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的评价已发生变化。 “乙类乙管”实施首日的首都国际机场 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还有这些法律问题待明确 1月8日起,我国对新冠病毒感染正式实施“乙类乙管”。除了刑案办理模式以外,专家认为,还有一些法律问题需进一步明确。 王岳提到,对于因感染新冠无法到岗时,员工工资的发放;感染新冠病毒居家隔离期间,国家是否需要提供生活保障等问题待有关部门统一规定。 郑戈则表示,“乙类乙管”后的法律问题还有健康码、行程码所涉及的公民个人信息删除问题、“乙类甲管”期间违反防疫规定的行为的处罚问题等。 对于健康码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郑戈认为,目前还有人有做核酸的需要,由于路径依赖,核酸检测结果与健康码是绑定的,查询起来比较方便,但健康码的公共用途已丧失。为此,他建议,核酸检测结果可另辟通道供个人查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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