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协拟出台券商发行承销新规:统一注册制各板发行承销规则******
澎湃新闻记者 田忠方
就全面注册制下券商的发行承销,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起草了新规进行进一步的规范。
2月3日,澎湃新闻记者获悉,近日中证协为适应全面实施注册制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发行承销行为,落实承销商责任,制定形成了《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承销规则》”),并向行业征求意见。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起草的《承销规则》,对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特别条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等多项规则进行了整合优化。
总体来看,《承销规则》共六章七十二条,包括总则、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自律管理、附则等。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二是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三是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四是切实加强自律管理。
“《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二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中证协指出。
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
在路演推介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路演推介过程中的推介方式、推介范围。
《承销规则》要求,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与拟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一对一路演推介,介绍公司、行业基本情况,但路演推介内容不得超出证监会及交易所认可的公开信息披露范围。
二是明确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公众投资者推介的具体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帮助网下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发行人基本面、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盈利预测和估值情况。
三是规定主承销商聘请律师的相关要求。《承销规则》明确,主承销商应当聘请参与网下发行与承销全程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在路演推介活动前对发行人管理层、参与路演的工作人员和证券分析师等进行培训,强调发行人对外宣传资料的口径,包括宣传材料与发行人实际情况的一致性、不允许透露公开资料以外的信息、不允许存在夸张性描述等。主承销商应当要求律师事务所出具培训总结,并督促律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等。
进一步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
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的核查要求,规范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报价进行簿记建档场所及管理的要求。
二是规定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并明确委员会的组织构成、履行职责程序,细化配售原则的制定要求以及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等出具承诺函的核查要求。
三是细化关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主承销商义务,规范配售行为,督促其加强配售过程管理。
两方面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明确六项报告内容
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两方面再明确。
一是明确主承销商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具体要求。
具体而言,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盈利预测、发行人分析、发行人所在行业分析、募投项目分析、可比上市公司分析(如有)、风险提示六个部分,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是否给出估值分析结论,并细化了相关内容的具体要求。
二是对报告的提供方式、撰写原则、内部制度、证券分析师行为等作出规定。切实提高报告独立性、专业性、实用性,引导其发挥定价引导作用。
四方面强化自律管理,协会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
在自律管理方面,《承销规则》提出了四大要求。一是明确承销商应当向协会报送路演推介活动的初步方案、发行承销总结报告、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报告(如有)、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及总结情况,加强承销商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环节管理,落实承销商责任。
二是中证协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督促承销商履职尽责,并向行业积极推广发行与承销示范实践,引导行业对标提升。
三是明确承销商存档备查的承销资料要求与协会现场检查事项,加强自律检查标准管理。四是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净化行业生态。
《承销规则》起草沿“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等两思路
对于《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中证协表示,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
其中,明确承销商路演推介相关要求,细化发行与配售等规定,明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撰写、提供方式、相关制度等要求,切实提高报告质量,促进形成市场化发行承销机制,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承销行为。此外,引导承销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规范承销业务收费。
“另一方面,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明确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适用本规则,并作出差异化安排。”中证协进一步指出。
服这些药易犯困!多地提醒:春节返乡谨防“药驾”******
春节临近,很多人选择自驾返乡,近期湖北黄冈、新疆石河子等多地交管部门发布消息称,长途驾车,除了注意避免疲劳驾驶、酒驾等,还要注意避免“药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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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后止咳
此类成分最易“药驾”
“药驾”简单来说就是指服用了影响驾驶安全的药物后仍然驾驶的行为。一些药物在服用后会引起嗜睡、头晕、反应模糊、视线重影等不良反应,从而危及行车安全。
“近期止咳药使用的药物咨询量达到了新高。有患者反馈止咳药吃完容易犯困,是因为某些止咳药里面含有氯苯那敏,就是我们常说的扑尔敏。”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医院药学部副主任药师张彦丽说。
此前在上海市卫健委直播活动中,上海市儿童医院药学部副主任李志玲曾提示,在经常使用的复方感冒药中,凡是带有“敏”字的,一般会含有扑尔敏之类的抗过敏成分,这些成分会抑制人体的中枢神经系统,从而令人产生乏力、困倦、嗜睡或视物模糊、头晕目眩等症状。
氯苯那敏主要用于治疗鼻炎、皮肤黏膜过敏,以及缓解流泪、打喷嚏、流涕等感冒的症状。日常药物如感冒清、感速康、速克感冒、酚麻美敏、氨麻美敏、氯芬黄敏、重感灵、复方感冒灵、复方甲氧那明、咳特灵、康乐鼻炎、鼻舒适等感冒、镇咳、鼻炎用药中,均含有氯苯那敏。
张彦丽介绍,氯苯那敏是第一代抗组胺药物,能透过血脑屏障、与组胺结合发挥抗过敏的作用,氯苯那敏会引起嗜睡,降低人的注意力和警觉性,使人感觉疲乏或精神不济。因此服用含有氯苯那敏成分的止咳药、鼻炎药或者感冒药后一定注意,不要驾驶车辆,以防“药驾”,威胁驾驶安全,诱发交通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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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扑尔敏
这些药物都要注意
据了解,世界卫生组织列出7大类在服用后可能影响安全驾驶的药品,并提出在服用上述药品后应禁止驾车,包括:对神经系统有影响的催眠药物、有恶心呕吐反应或变态反应的药物、止痛类药物、兴奋剂、治疗癫痫的药物,以及某些抗高血压药物和降血糖药物等。
“服药时一定查看下说明书。”张彦丽提示,在一些药品说明书中的注意事项和禁忌里会有“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字样,看到这条提示就一定要避免驾车。
不同成分在不同患者体内产生影响的时间差异会很大。如必须驾车一般需要等待药物在人体内的浓度下降到一定水平后再驾车。同时一些药物对饮酒或服用失眠药的患者影响会更大些,“事实上,很多药物的说明书都相当冗长,患者往往没有耐心仔细阅读,但为了出行安全,一定要关注这些细节。”张彦丽说。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